庆城县西川供水水源保障工程拟作出审批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城县西川供水水源保障工程(报告表) |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马岭镇 | 庆城县水务局 | 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马岭镇。总投资12118.46万元,环保投资100.57万元,占总投资的0.83%。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净水厂一座,设计规模为5000m3/d,配套取水主管一条,总长度1.85km,一级供水主管2条,总长为1.12km。 | 1.1施工期 1.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尾气。 (1)扬尘:施工现场应科学管理,保持施工场及运输道路清洁、适时洒水、车辆限速行驶、运输车辆采取遮盖等防尘措施; (2)施工机械尾气: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和运输次数;对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加强保养,进行定期维护。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 (1)施工废水:本工程设置简易沉淀池一座,容积为5m3,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机械冲洗废水采用隔油沉淀池进行处理,经沉淀除油达标后,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油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清管、试压废水采用沉淀处理后用于管道两侧洒水抑尘。 (2)生活用水:施工人员产生的洗漱废水全部就地泼洒抑尘,施工场地设置可移动式生态环保厕所,施工人员如厕废水经收集后用作堆肥。 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 施工机械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敏感点附近进行施工时,采取声屏障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进行施工作业; 运输车辆噪声:在施工场地设置禁鸣警示牌,在距离敏感点较近的位置禁止鸣笛。 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工程弃渣、生活垃圾。 工程弃渣全部运至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 2.2运营期 2.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废气。 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限值后,由8m排气筒排入大气。 2.2.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管理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马岭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泵、风机等设备等产生的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基础隔声、减震沟、车间隔声等措施。 2.2.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及机修废机油。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境部门统一处理。 (2)机修废机油:属于危废,设置为废暂存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示期限:2022年5月30日—2022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0934-319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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