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井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固井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报告表) |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郭旗村 | 甘肃利鑫源微硅粉有限公司 | 西安中博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郭旗村。项目占地面积1100m2,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2.3%。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新建一座883m2生产车间,车间内布设1条固井复合材料生产线,年产2万吨固井复合材料,与生产线配套的储运工程、辅助工程等均位于车间内。
| 1.1施工期 1.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机械废气。 (1)扬尘:施工现场应进行洒水降尘,控制运输车辆车速,采用苫布遮盖土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施工路段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措施;同时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 (2)机械废气: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加强施工机械、施工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施工生产废水设临时防渗沉淀池,项目产生的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的洗漱废水泼洒场地抑尘,如厕废水经防渗旱厕(依托现有)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 施工机械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敏感点附近进行施工时,采取声屏障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运输车辆噪声:在施工场地设置禁鸣警示牌,在距离敏感点较近的位置禁止鸣笛。 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土石方。 (1)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及包装材料等,施工结束后外售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均由垃圾桶暂存,集中收集后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3)土石方:项目剩余土方用于车间场地平整。 2.2运营期 2.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微硅粉扬尘。 微硅粉扬尘:微硅粉入微硅粉罐前,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气箱脉冲除尘器处理,未收集粉尘自然沉降至微硅粉仓库,定期由人工清扫,返回原生产工段。 2.2.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尘灰及沉降粉尘、实验样品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 (1)除尘器收尘灰及沉降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 (2)实验样品: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 (3)职工办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 2.2.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凯瑞固井队旱厕,盥洗废水直接洒水降尘,如厕水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2.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空压机等的传运过程噪声。 (1)各个生产线都在生产车间内,在生产时应关闭门窗; (2)噪声设备及环保设施均安装时设置独立基座和减震垫,采用可曲绕性软接头; (3)加强高噪声车间外绿化,利用树木的屏蔽作用降噪; (4)高噪声设备的安装位置远离厂界; (5)高噪声侧设置隔音墙板,厂界南侧设置隔声墙,减少噪声对南侧居民影响。 |
公示期限: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0934-319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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