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泥浆岩屑、压滤液等固(液)体废弃物集中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要求,对钻井泥浆岩屑、压滤液等固(液)体废弃物集中处理厂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钻井泥浆岩屑、压滤液等固(液)体废弃物集中处理厂项目
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庆城镇东王塬村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庆城县庆城镇东王塬村新建钻井泥浆、岩屑废弃物综合标准现代化处理厂1座。项目总占地面积125.07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车间3间(泥浆预处理车间、水处理车间、固化混合及机修车间),办公配套(办公、食堂、宿舍等)、实验室1间、渗滤液收集池1座及相关附属工程。设计年处理废弃水基钻井泥浆10万吨/年,岩屑20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庆阳富丰绿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宗总 1559475222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陕西优和安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田总 029-85458988
电子邮箱:shanxiyouhe029@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们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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