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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柔远河贾店子至石家湾段防洪治理工程(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1-04-15 16:25:4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填报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庆城县柔远河贾店子至石家湾段防洪治理工程(报告表)

庆城县柔远河贾店子至石家湾段

庆城县水务局

甘肃顺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庆城县贾店子至石家湾段。项目共计长度7.7km,总投资1679.61万元,环保投资33.5万元,占总投资的2.0%。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本项目治理河道长度7.7km,治理宽度不小于75.0m。主要根据原有河岸线和枯水河槽的弯曲状态,进行护堤和护脚的铺设。修建护堤共段总长3.808km,护脚总长为0.207km。

1.1施工期

1.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机械废气。

(1)扬尘:施工现场应进行洒水降尘,控制运输车辆车速,采用苫布遮盖土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施工路段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措施;同时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 

(2)机械废气: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加强施工机械、施工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施工生产废水设临时防渗沉淀池,项目产生的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设置可移动式厕所,少量盥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用水,废水不外排。

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

施工机械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敏感点附近进行施工时,采取声屏障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运输车辆噪声:在施工场地设置禁鸣警示牌,在距离敏感点较近的位置禁止鸣笛。

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土石方。

(1)建筑垃圾:由施工方统一收集后,对于有利用价值的进行分拣回用,具有回收价值的建筑垃圾运输至庆城县图远建筑废旧垃圾环保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2)生活垃圾:均由垃圾桶暂存,集中收集后由施工方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庆城县政府运输至庆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

(3)土石方:项目剩余土方用于本项目的临时占地的恢复用土及河堤的平整。

1.1.5生态保护

优化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的宣教工作,禁止施工人员破坏涉及用地以外的植被;地表植被土层进行剥离,临时堆存并加以防护,以便完工后回覆用于生态恢复;临时用地使用完成后进行土地复垦;做好施工期拦挡、排水、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

2.2运营期

本项目属于生态影响类项目,且运行期对环境及生态无不良影响。

公示期限: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23日(7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0934-31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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