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创新公园建设工程(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城县创新公园建设工程(报告表) | 庆城县庆城镇南大街原庆城中学院内 | 庆城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深圳市联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庆城县庆城镇南大街原庆城中学院内。项目占地面积18170平方米,总投资1349.24万元,环保投资42.2万元,占总投资的3.13%。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步道及公园广场铺装设计;景观小品(入口景石、雕塑小品、景观亭、景观廊架、可坐人树池、两个壁照、一组关于周先祖奔戎狄雕塑、12组雕塑小品、景墙等)设计;绿化种植设计;绿化给水、雨水、景观照明、广播、公厕设计等相关配套设施。 | 1.1施工期 1.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建筑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作业机械排放的尾气。 (1)扬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地开挖和回填作业,减少开挖土方的露天堆放时间,尽量做到随挖随填;对进入施工区的车辆必须采取遮盖、密闭、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量;施工场地的作业面和土堆适当洒水,保持一定的湿度,建筑材料覆盖篷布防尘、降尘等措施;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 (2)运输车辆、作业机械排放的尾气:采取限速、限载、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和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保证其良好运转状态等措施,降低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设备、工具冲洗废水;生活污水。 (1)混凝土养护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设备、工具冲洗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生活污水:施工人员洗漱废水用于场区洒水降尘,如厕依托附近公共厕所。 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 选择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经过城区区、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时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施工机械数量,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减震,禁止夜间施工。 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1)弃土:本次施工不进行大面积土方开挖,无借土和弃土产生。 (2)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至附近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点,由环卫部门处置。 2.2运营期 2.2.1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及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通过在游步道及广场周边设置生活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及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 生活污经环保公厕收集后排西侧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最终排庆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
公示期限:2020年9月27日—2020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0934-319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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