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9项问题整改销号的报告
市整改办: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庆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庆办字〔2017〕61号)文件要求,我县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标本兼治,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目前,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19项问题的整改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督察反馈问题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马莲河沿线23个乡镇每天有4000余吨生活污水直排,大量生活垃圾堆存在河道内,沿线29家工业企业废水超标排放,近两年水质急剧恶化,已由2014年的IV类下降为2016年的劣V类。”
二、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1.对污水管网未涉及到的城区周边及未建设污水处理站的乡镇,由县住建局、各乡镇建设污水收集池进行截留拉运至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同时签订责任书及拉运合同,县住建局、各乡镇、县污水厂建立拉运台账,实行污水转运三联单管理,做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坚决杜绝污水直排。
2.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马莲河沿线23个乡镇涉及庆城县马岭、卅铺、玄马、蔡家庙、庆城5个乡镇,我县自2017年以来先后在马岭、卅铺、玄马、蔡家庙、庆城5个乡镇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14处,其中建成运行13处,1处暂时停运,总设计处理能力为5875立方米/天。目前,县污水厂已将建成运行的污水站全部接收统一管理,并委托北京柏瑞康环境工程公司负责技术指导,确保规范运行;并在污水处理站安装进出口COD、氨氮、总磷、总氮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将监测数据和视频图像实时传输至县污水厂中控室,实现对乡镇各站的实时监控和管理。同时,购置BOD测定分析仪、总磷总氮分析仪、COD氨氮分析仪等设备,建立污水监测实验室,每天测定各处理场站污水的指标变化情况,建立监测数据台账,掌握和发现各站运行存在的问题,将实验数据及时反馈相应处理站进行调整。庆阳市生态环境局5月份、6月份取样各污水站COD、氨氮、总磷、总氮等主要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城镇生活污水一级A排放标准。
3.县委、县政府先后印发了《庆城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庆城县偷排污水偷到垃圾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庆城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庆城县河长办印发了河长巡河工作方案,明确河长巡河责任清单,落实县级河长巡河制度,定期开展巡河工作,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间,逐一销号整改。同时,县委、县政府责令监管部门加强马莲河流域日常监管工作,坚决杜绝河道乱倒垃圾、乱采砂石等行为。县全域办组织人员对县域河道范围内容易积存垃圾的地方展开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将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逐一销号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行月督查、月通报、月评比制度,确保河道视野之内无垃圾。
4.马莲河沿线29家工业企业涉及庆城县11家,分别为西安奥德石油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分公司、甘肃居立门业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市宝源果蔬食品有限公司、长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分公司、庆阳市恒盛果汁有限公司、庆阳市北强铝业有限公司、庆阳神州同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庆城县人民医院、庆城县吉良黄酒有限公司、长庆油田矿区事业部职工医院;其中庆阳市宝源果蔬食品有限公司、庆阳市恒盛果汁有限公司、庆阳市北强铝业有限公司、庆城县吉良黄酒有限公司等四户企业已停产关闭;庆阳神州同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产生污水量较小,严格落实截留拉运措施,确保污水不乱排;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已铺设污水管线,污水全部接入城区污水管网;其余5家企业污水全部达标排放。经庆阳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我县1月份、3月份、4月份、6月份水质检测结果为IV类标准,未出现劣V类。
截至目前,上述问题均已得到了有效整改,达到了销号条件,现申请予以审核销号。
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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