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2020年6月行政处罚案件公告
行政处罚对象 | 行政处罚主体 | 主要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万元) | 处罚决定时间 |
环县钻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 2020年4月29日、5月22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执法人员对环县钻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在庆阳市庆城县玄马镇桑梨塬村华H63钻井平台作业时,泥浆池西侧防渗布缺失,未及时更换,也未采取其他防渗漏措施,导致泥浆渗漏。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 15.6 | 202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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