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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庆城县县城段排污及供水管线改建工程(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0-07-01 15:50:0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填报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环江庆城县县城段排污及供水管线改建工程(报告表)

庆城县庆城镇莲池村

庆城县水务局

甘肃祥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庆城县庆城镇莲池村。项目临时占地面积52144㎡,总投资3500万元,环保投资35.5万元,占总投资的1.01%。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拟修建排污管线10.16km,矩形污水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66座,污水提升泵站7座(240m3/h一体化泵站6座,80m3/h一体化泵站1座),跌水井4座,渡管3座,镇墩20座。拟修建供水管线2.51km,室外给水矩形阀门井10座,镇墩8座,支墩4座。

1.1施工期

1.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

(1)施工现场应科学管理,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并在厂界设置临时围挡等防尘措施; 

(2)施工期土石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采取遮盖防尘措施。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废水、试压废水。

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或泼洒降尘;

试压废水:污水管线的试压废水通过管道进入庆城县污水处理厂;给水管线产生的试压废水经收集后由罐车运至庆城县污水处理厂。

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

采用低噪、隔声、减震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进行施工作业,避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近居民部分管道施工采取人工方式;运输车辆通行时,低速慢行、禁止鸣笛。

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庆城县图远建筑废旧垃圾环保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处理。

(2)生活垃圾:定点堆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庆城镇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2.2运营期

2.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提升泵站产生的臭气。

建设单位在其上部地表进行绿化种植,利用植物的净化作用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2.2.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提升泵站格栅等设备截留的少量生活垃圾及含水污泥。

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庆城镇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含水污泥集中清运至庆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置。

2.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污水提升泵房产生的噪声。

将水泵等机械均设置于室内,设置基础减震及隔声墙体等措施。

公示期限: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0934-31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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