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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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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驿马镇污水管网新建工程项目环评公示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0-06-02 11:48:5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填报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庆城县驿马镇污水管网新建工程项目(报告表)

庆城县驿马镇上关村、驿马村、儒林村、东滩村

庆城县驿马镇人民政府

甘肃志恒国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庆城县驿马镇上关村、驿马村、儒林村、东滩村。项目占地面积8682200平方米,总投资1992.38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占总投资的1.20%。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配套工程。

(1)主体工程

铺设DN300污水重力管道6780m,管材为钢带增强HDPE管(SN8);DN200压力管道3030m,管材为PE100聚乙烯管(1.6MPa)。

(2)辅助工程

①污水检查井:本项目共设置360个工作井,长×宽均为1000mm×1000mm,每隔80m设置一个;

②一体化提升泵站:本项目共设置两座一体化提升泵站,主体采用玻璃钢或PE筒体,基础尺寸为 3.5m×3.5m,井室深5.5m,井径2.0m,内装粉碎格栅一台,潜污泵2台,1用1备。

 

1.1施工期

1.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建筑施工扬尘、沥青道路铺设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

(1)施工现场应科学管理,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等,并在相应厂界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临时围挡等防尘措施;

(2)施工期土石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采取遮盖防尘措施。

(3)施工场地禁止设各类沥青拌合站,外购成品沥青由沥青施工车辆运输至施工现场;施工单位采用自带除尘系统的沥青施工车辆,将对周围环境的废气污染降到最低。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和工具冲洗废水、管道试压废水、生活污水。

(1)设备和工具冲洗废水、管道试压废水:设沉淀池收集,用于洒水降尘;

(2)生活污水:施工不设施工场地,依托租用周边居民办公住房。

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00~次日08:00时)施工,如确须夜间施工,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并且向附近居民提前公告;

(2)采用低噪声减振施工设备,降低施工噪声。

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1)弃土: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驿马镇政府指定地点处置。

(2)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驿马镇政府指定地点处置。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驿马镇政府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处置。

2.2运营期

2.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一体化提升泵站产生的恶臭气体。

项目采用地埋式结构,建设单位在其上部地表进行绿化种植,利用植物的净化作用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2.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近期拉运交由驿马污水处理站处置;远期排放驿马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一体化提升泵站工作时的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周边绿化。

公示期限: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0934-31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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