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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2020年第1季度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情况公示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0-05-27 11:19:12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3月31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委托甘肃新康环保产业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我县庆城芡子沟水库、玄马镇刘八沟、南庄乡李小渠、高楼镇太乐沟、蔡口集蔡土供水工程、赤城老庄等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现将监测情况予以公示:

  一、监测基本情况

  (一)监测点位

  庆城芡子沟水库水源地采样点位于库区取水口旁;

  玄马镇刘八沟水源地采样点位于库区拦河坝处;

  南庄乡李小渠水源地采样点位于沟道蓄水池旁;

  高楼镇太乐沟水源地采样点位于沟道蓄水池旁;

  蔡口集蔡土供水工程采样点位于供水站蓄水池内;

  赤城老庄水源地采样点位于水源井西北侧农户家中。

  (二)监测项目

  1、庆城芡子沟水库水源地、玄马镇刘八沟水源地、南庄乡李小渠水源地、高楼镇太乐沟水源地均为地表水型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9项。

  2、蔡口集蔡土供水工程、赤城老庄水源地为地下水型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的常规指标(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20项,微生物指标2项,毒理学指标15项),共37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水源: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23项基本项目要求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地下水水源: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进行评价,37项指标要求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三、评价结果

  地表水水源:4个地表水水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

  地下水水源:2个地下水水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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