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7项问题 整改销号的报告
庆政函〔2019〕109号
市整改办: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庆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庆办字〔2018〕24号)文件要求,我县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标本兼治,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目前,已完成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27项问题的整改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督查反馈问题
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我县辖区乡镇普遍没有建设规范的垃圾收集堆存转运点,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倾乱倒问题突出。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安排组织人员对县域范围内容易积存垃圾的地方展开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将发现问题的垃圾堆放点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逐一销号整改。
面对全域无垃圾综合整治面广、量大、任务重的实际,积极组织人员多次对各乡镇、城区的滞留垃圾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堆放垃圾300余吨。投资4300万元在庆城镇店子坪建成了百万方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1处;投资5000万元建成图远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对全县及周边的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投资1300万元购置投放8方车载垃圾斗344具,垃圾转运车6台,抑尘车、洗扫车、压缩车各1台,装卸平整设备和保洁车辆多台;投资88万元购置了餐厨垃圾收运车2台;建立生活垃圾收集点1010处,转运站5处。
探索建立了“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收运模式,充实壮大了保洁队伍,设置1624名乡村公益性专岗,确保1053个村组每组至少有一名保洁员,按照“边整治、边宣传、边引导”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方式方法,呼吁全民全面参与全域无垃圾治理。
截至目前,各乡镇、城区垃圾乱倾乱倒问题,已得到了有效整改,达到了销号条件,现申请予以审核销号。
庆城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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