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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庆城防腐厂扩建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发布时间:2019-10-29 15:27:0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填报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庆城防腐厂扩建项目    (报告表)

庆城县白马镇街道

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庆城防腐厂

福建瑞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4万元。项目主要内容:依托厂区现有办公生活区、库房、事故水池等配套设施,新增1个占地250m2的生产车间,建硬质聚氨酯泡沫管生产线1条,年生产规模计40km。

本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故对施工期做回顾性分析:

  1.1施工期

  1.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

(1)对施工现场科学管理,施工场地采取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   

(2)施工阶段应采用商品混凝土,严禁现场进行灰土拌合,并对土石方外运、建筑材料运输车辆采取遮盖。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废水。

施工场地设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生活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22:00~次日08:00时)施工,如果确须夜间施工,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且向附近居民提前公告;

(2)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施工噪声。

  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少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统一收集,及时清运至白马镇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2.2运营期

  2.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一步法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如:非甲烷总烃。发泡室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其中集气罩的收集效率为85%,其余15%转为无组织排放,净化后的气体直接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净化效率为90%。

  2.2.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为废管道、废聚乙烯,回收集中并统一外售。场地进行硬化,做到防渗、防雨、防扬散;

(2)危险废物为废灯管及设备维护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灯管、废机油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庆阳市高晨工贸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3)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白马镇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2.2.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

(1)生产冷却废水不与产品和物料接触,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消防废水经事故池收集,不外排;

(2)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降后用于厂区泼洒抑尘;

(3)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厂区雨水进入雨水导流渠收集至雨水收集池。厂区旱厕产污用于周边农田堆肥,不外排。

  2.2.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和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1)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生产管理,严禁夜间(22:00~次日6:00时)生产,如果确须夜间生产,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生产施工审批手续,并且向附近居民提前公告;

(2)采取安装隔声屏障等措施,将噪声影响减小到最低;

(3)对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并加强生产设备保养检修降低噪声。

公示期限: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0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0934-322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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