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蔬速冻保鲜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果蔬速冻保鲜项目(报告表) | 驿马工业集中区 | 甘肃乐昌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环保投资50.7万元。项目主要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办公室、厨房、锅炉房等)、储运工程(仓库)、、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供暖)、环保工程(废气治理、固废处置、废水处置、噪声防治等)等。 | 1.1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1.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 (1)施工现场设置围墙围挡; (2)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洒水抑尘; (3)合理规划物料运输路线,尽量避免经过人群密集区,从而减少扬尘; (4)物料运输应有篷布遮盖,遇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施工废水与生活废水。 (1)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 (2)生活废水可直接用于泼洒抑尘。 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22:00-08:00施工,禁止两考期间施工; (2)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施工噪声; (3)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应低速、禁鸣; (4)在敏感点附近施工应采取屏障等降噪措施。 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驿马镇政府指定地点处理;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庆城县垃圾填埋场处理。 2.2运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2.2.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厨房油烟废气、燃气锅炉废气、设备燃油废气、烘干废气、制冷废气、污水处理设备臭气。 (1)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2)选用清洁燃料及新型机械,确保燃气锅炉废气、设备燃油废气产生量小且能达标排放; (3)加强生产车间换气设备,对厂区进行适度绿化,保证烘干废气、制冷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排放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的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漂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锅炉定排污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近期拉运至庆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置,远期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驿马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漂洗废水、锅炉定排污水用于厂区绿化或地面泼洒抑尘。 2.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来源主要为调压设备、水泵、制冷机组、车辆噪声。可采取绿化降噪,利用植物对声波的吸收和反射达到一定的降噪效果。同时可采取安装减震器、隔音设备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 2.2.4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弃黄花菜和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中的淤泥。废弃黄花菜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庆城县垃圾填埋场处置;淤泥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果园堆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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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2019年9月12日—2019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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