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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行政处罚案件

来源: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8-01-05 15:05:23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行政处罚对象

行政处罚主体

主要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 时间

1

庆阳亿立建材有限公司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15日庆城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监察发现庆阳亿立建材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1

2017.8.25

2

庆城县维锋砖瓦厂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10日庆城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监察发现庆城县维峰砖瓦厂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0.4

2017.4.17

3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28日现场监察发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太白梁作业区镇二联合站运行期间未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第三方具有环境监测资质的机构对加热炉烟气、无组织烃类进行半年一次监测。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10

2017.1.5

4

陕西晟大钻探科技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我局于2017年7月7日对陕西晟大钻探科技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陕西晟大钻探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即擅自开工建设且进行生产作业。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2

2017.8.23

5

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我局于2017年8月31日对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五蛟西采油作业区岭405井区岭405-1井场,擅自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将采出水直接通过岭405-6注水井回注地下水层。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2.2112

2017.9.14

6

庆阳长庆巨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驿马防腐厂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5日庆城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监察发现庆阳长庆巨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未采取有效的防流失措施,擅自倾倒、丢弃固体废物。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2.6246

2017.9.13

7

庆阳彤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我局于2017年6月12日对庆阳彤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0.5

2017.7.17

8

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庆城防腐厂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17日庆城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监察发现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庆城防腐厂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3

2017.8.21

9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我局于2017年4月11日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呈祥40063钻井队在三十里铺镇王桥行政村镇430-363油井钻井作业中未回收含油岩屑,直排泥浆坑,造成环境污染。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0.8

2017.5.5

10

甘肃居立门业有限责任公司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3日庆阳市环境监测站采样人员在甘肃居立门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废水沉淀池采集水样,经监测pH、COD、悬浮物、总磷、BOD分别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标准0.41倍、0.8倍、0.02倍、35.6倍、0.6倍。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0.598

2017.9.2

11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12日,庆城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桐川作业区镇22增压站及外输管线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使用。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2.5681

2017.6.8

12

李文明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15日,庆城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太白梁乡嵇家湾村分岔组村民李文明家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李文明违法排放污水,造成环境污染。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5

2017.6.1

13

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30日庆城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调查发现,2017年6月22日庆阳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污水总排口采集水样,开展监督性监测,经监测主要污染物悬浮物和粪大肠菌群排放值分别超出《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排放标准0.8倍和47倍。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0.1

2017.9.7

14

庆城县人民医院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30日庆城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庆城县人民医院调查发现,2017年6月22日庆阳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庆城县人民医院污水总排口采集水样,开展监督性监测,经监测主要污染物粪大肠菌群排放值超出《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排放标准2.6倍。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0.3

2017.9.7

15

庆城县长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11日庆城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庆城县长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调查时发现:2016年11月13日至2016年11月30日期间该公司南区供热站锅炉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标排放。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13.6

2017.2.9

16

付继洲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31日,庆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庆城县玄马镇桑梨塬村井肴子组村民付继洲擅自从事污油泥收集、贮存活动。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1

2017.1.4

17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19日,庆城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西峰采油一区西22-23阀组至24-27注水支线于2016年12月19日凌晨3时因柔性复合管连接头破裂,导致回注水泄露,造成环境污染。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3

2017.1.17

18

杨海诚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杨海诚于2017年3月31日晚12时驾驶甘M-12050罐车拉运试气废水途径庆城县太白梁乡巴山村梨园组石桥沟时,擅自将罐内含油废水排入沟内,造成区域水体污染。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10.5

2017.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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