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6项问题的整改销号报告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庆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庆办发〔2017〕61号)要求,我县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完成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16项问题的整改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6项问题“《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计划完成的‘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采掘和石油行业建设项目’目标任务至今没有落实到位”,其中,督察期间庆城县一、二级水源保护区涉及油田开发建设的水源地1个,为庆城县马岭镇纸房沟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马岭镇东沟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庆城镇芡子沟水库等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均无油田生产设施。经核查,马岭镇纸房沟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无油田开发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有油水井30口。其中2007年以前封堵3口,至2016年11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前,在产油水井26口,未投产油井1口。
二、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反馈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了《庆城县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县委办发〔2017〕77号)、《庆城县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方案》(县委办发〔2017〕101号),分解下达整改目标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工作时限。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第十一采油厂分别制定了《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庆城县纸房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油田生产设施退出与生态恢复方案》和《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纸房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油田生产设施退出与生态恢复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和措施,2007年以前封堵3口,2017年共关停封堵油水井22口,2018年关停封堵油水井5口。
2018年8月,庆城县环保、国土、石化办等部门和油田单位对30口油水井封堵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问题整改到位。
综上所述,此项问题整改到位,现申请备案销号。
庆城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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