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马镇东滩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驿马镇驿马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驿马镇东滩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驿马镇驿马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报告表) | 庆阳市庆城县驿马镇东滩村、驿马村 | 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111号) | 东滩村污水处理站项目总投资53.5万元,环保投资28.2万元。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计划建设8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絮凝池、消毒池、污泥池、设备间等,并配消毒系统1套;辅助工程包括厂区道路,设备间,并配备提升泵2台。 驿马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总投资160.3万元,环保投资50.6万元。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计划建设33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絮凝池、消毒池、污泥池、设备间等,并配消毒系统1套,铺设DN300管线2360m;辅助工程包括厂区道路,设备间,并配备提升泵2台。 | 1.1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1.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 (1)施工场地四周设置2.5m高的围栏围挡; (2)施工场地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3)合理规划物料运输路线,科学安排运营时间,尽量避免经过人群密集区,从而减少扬尘; (4)物料堆放、运输应有篷布遮盖防止逸散,遇大风等恶劣天气时要对堆放的物料用篷布遮盖,并停止作业。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施工废水统一收集于临时沉淀池中,经沉淀后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生活废水用于泼洒抑尘。 1.1.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 (1)工程产生的余方应外售回收再利用; (2)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1.1.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08:00施工,禁止两考期间施工; (2)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施工噪声; (3)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应低速、禁鸣,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在敏感点附近施工应采取屏障等降噪措施。 2.2运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2.2.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臭气。可通过增设除臭处理装置的方式经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大气。 2.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环江。 2.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来源主要为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噪声。可采取绿化降噪,利用植物对声波的吸收和反射达到一定的降噪效果。同时采取安装减震器、消音器、隔音设备等降低噪声。 2.2.4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栅渣、污泥等固废统一收集,每月定期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地点集中处置。 |
公示期限: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192020(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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