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豪邦护栏有限公司专业护栏加工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甘肃豪邦护栏有限公司专业护栏加工项目(报告表) | 庆城县驿马镇 | 甘肃豪邦护栏有限公司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501号) | 项目总占地面积7985.48㎡,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 37万元。 | 本项目已建成,施工期已结束,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现对其运营期间污染进行分析: 5.1运营期 5.1.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1)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泼洒抑尘;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散排至街道外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设置旱厕一座,定期清淘外运作农肥。 5.1.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焊接粉尘、金属边角料和废焊材、废活性炭、废滤芯等。 (1)生活垃圾、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粉尘由驿马镇政府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收集处理; (2)金属边角料和废焊材,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 (3)废活性炭、废滤芯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统一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1.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金属切割、焊接、喷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固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生物质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 (1)项目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对其进行收集净化,净化器采用万向集尘罩在焊接点近距离收集,烟尘净化器收集效率不低于90%; (2)项目喷粉房设置引风系统对未附着的塑粉进行收集,通过过滤回收装置回收后再次返回塑粉装料区重新利用,部分透过过滤装置的塑粉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少量未返回到过滤装置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 (3)燃烧废气目前采用湿式(水浴)除尘处理后排放,环评要求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为95%。 |
公示期限:2018年9月19日—2018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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