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05线庆城至周祖陵段旅游公路新建工程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S505线庆城至周祖陵段旅游公路新建工程项目(报告表) | 庆城县庆城镇 | 庆城县交通运输局 | 中卫市旺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812号) | 项目总占地面积289061.4453㎡,项目总投资9376万元,环保投资 341万元。 | 5.1施工期 5.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粉尘、路面扬尘及沥青烟尘。 (1)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运输或搬运砂石料及建筑材料时应尽量减少扬尘,多余的料及时清运。 (2)对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封措施。 (3)加强车辆保养和维护,减少停车怠速时间,以减少尾气排放。 5.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回收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 5.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的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22:00-次日6:00时)施工,如果确须夜间施工,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且向附近居民提前公告。 (2)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施工噪声; (3)禁止“两考”期间施工; 5.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的固废污染源为施工弃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沥青渣等弃方用于施工道路填方及填沟用。 5.2运营期 5.2.1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公路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和落叶等。 道路养护废料用于修建乡村道路等。 |
公示期限:2018年9月19日—2018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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