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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马岭镇桥头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9-03 11:07:5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填报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庆城县马岭镇桥头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报告表)

庆阳市庆城县马岭镇马岭村

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604号)

项目总投资120.15万元,环保投资17.5万元。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计划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设备用房1座,长8.64m,宽3.84m,为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4.69㎡;新建调节池及中间水池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埋设于地下,有效容积为80.00m³;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埋于地下;新建透视围墙长71.48m(2.10m高),院内混凝土路缘石108.15m;透水砖铺装面积127.21㎡;铁艺大门1个,2400mm×2100mm

1.1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1.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

(1)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高2.5m的围栏围挡;

(2)施工场地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3)合理规划物料运输路线,科学安排运营时间,尽量避免经过人群密集区,从而减少扬尘;

(4)物料堆放、运输应有篷布遮盖防止逸散,遇大风等恶劣天气时要对堆放的物料用篷布遮盖,并停止作业。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施工废水统一收集于沉砂池中,经沉淀后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生活废水修建临时旱厕进行收集,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08:00施工,禁止两考期间施工;

(2)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施工噪声;

(3)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应低速、禁鸣,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在敏感点附近施工应采取屏障等降噪措施。

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

(1)工程产生的余方应外售回收再利用;

(2)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2.2运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2.2.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运营期为无组织排放,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环江。

2.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的噪声来源主要为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噪声。可采取绿化降噪,利用植物对声波的吸收和反射达到一定的降噪效果。同时采取安装减震器、消音器、隔音设备等降低噪声。

2.2.4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栅渣、污泥等固废统一收集,每月定期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地点集中处置。

公示期限: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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