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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7月份第二批已办结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查处情况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10 17:06:14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地区 案件名称 立案调查单位 行政处罚单位 主要违法行为和查处依据法条 罚款金额
(万元)
案件办理进度 移送公安机关的是否受理 结案日期 备注
1 庆阳市 庆城县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桐川作业区桐299-18井场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案 庆城县环境监察大队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桐川作业区桐299-18井场未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随意倾倒、掩埋含油污泥污物,严重污染环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该厂进行处罚。 7.93 罚款已缴纳,案件已办结。 未移送 2018.7.26  
2 庆阳市 庆城县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桐川作业区镇22增生产单元镇306-602井场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案 庆城县环境监察大队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桐川作业区镇22增生产单元镇306-602井场未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随意倾倒、掩埋含油污泥污物,造成危险废物渗漏,污染环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该厂进行处罚。 2.89 罚款已缴纳,案件已办结。 未移送 2018.7.26  
3 庆阳市 庆城县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桐川作业区镇527井场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案 庆城县环境监察大队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桐川作业区镇527井场未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随意倾倒、掩埋含油污泥污物,造成危险废物渗漏,污染环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该厂进行处罚。 5.14 罚款已缴纳,案件已办结。 未移送 2018.7.26  
4 庆阳市 庆城县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桐川作业区镇六注井区桐41-63井场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案 庆城县环境监察大队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桐川作业区镇六注井区桐41-63井场未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随意倾倒、掩埋含油污泥污物,造成危险废物渗漏,污染环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该厂进行处罚。 5.14 罚款已缴纳,案件已办结。 未移送 2018.7.26  
5 庆阳市 庆城县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桐69-30井场未及时清理落地污油污物案 庆城县环境监察大队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桐69-30井场未及时清理钻井、试油作业时产生的落地污油污物,上述行为违反了《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厂进行处罚。 5.3 罚款已缴纳,案件已办结。 未移送 2018.7.11  
6 庆阳市 庆城县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西峰采油三区西30-18井场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案 庆城县环境监察大队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西峰采油三区西30-18井场未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随意倾倒、掩埋含油污泥污物,造成危险废物渗漏,严重污染环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该厂进行处罚。 5.68 罚款已缴纳,案件已办结。 未移送 2018.7.30  
7 庆阳市 庆城县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岭南作业区岭九转井区西317井场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案 庆城县环境监察大队 庆城县环境保护局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岭南作业区岭九转井区西317井场未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随意倾倒、掩埋含油污泥污物,严重污染环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该厂进行处罚。 5.14 罚款已缴纳,案件已办结。 未移送 2018.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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