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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29项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08 15:25:1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庆办字〔2018〕8号)和《庆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庆办字〔2018〕24号)要求,现对完成整改、拟申请销号的第29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问题名称:《水土保持法》实施以来,庆阳市还有314个生产建设项目未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责任单位:庆城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要求,完成全县境内47个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等整改措施的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水保局局长为副组长,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监测站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详细部署了工作内容,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职责及工作时限,确保了整改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二、较真碰硬、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我县对47个未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督察、甄别分类,其中属于已终止的生产建设项目1个;将要开工的生产建设项目1个;未编报水保方案未竣工的生产建设项目5个;未编报水保方案已竣工且不存在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35个;未编报水保方案已竣工仍存在水土流失情况的生产建设项目5个,逐类进行整改。对不积极配合的项目单位,通过反复督查整改,现场普及水保法律法规指导整改,派专人蹲点督促整改等方式,紧盯工作时限亮剑执法,截止6月27日47个项目全部整改到位。
  兰河饮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因法人死亡项目已终止,该项目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了情况说明,依照规定进行了销号处理。
药王洞康养院建设项目,因项目设计变动属于未开工项目,已于2018年6月报批了水保方案,我局责成项目实施单位在施工中严格按照水保方案落实各项水保治理措施。
  药王洞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建设项目、新区棚户区综合管廊工程建设项目、梦阳文化景区建设项目、新区棚户区边坡治理工程、新区棚户区道路工程,都已开工建设,但是未编报水保方案。通过多次执法督察,以上项目均及时补编了水保方案,并承诺在施工中严格按照水保方案落实各项水保治理措施。
  方裕果蔬储藏贸易有限公司2万吨果蔬气调库建设项目、白马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嘉辉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优质出口南瓜籽仁建设项目、天兆猪业有限公司新建万头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周祖陵山门广场改扩建工程都已完工。现场督查,发现存在水保设施不完善的问题。通过多次督促督查、现场督办5个生产建设项目补编了水保方案,确定水保工程施工工期,承诺在施工中严格按照水保方案落实各项水保治理措施。
  普照寺大殿修缮工程、鹅池洞加固维修工程等35个已竣工且不存在水土流失情况的未编报水保方案的建设项目,县政府责成这35个建设项目的主管单位文广局、旅游局、住建局、高楼乡、庆城镇、白马铺镇、土桥乡、驿马工业园区,对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原因、今后在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中落实《水土保持法》的打算,以正式文件做出了书面检查。
  通过整改工作的有序开展,我们在完成47个生产开发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将水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到每一个角落,让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主管单位,都充分的认识到了遵守《水土保持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彻底打消了一些企业单位“钻空子”的念头,推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监测工作深入开展。
  现将以上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庆城县人民政府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附件庆城县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清单.xls
  公示时间: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8日,共7天。
  受理部门:庆城县水土保持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43223660
  联系地址:庆城县南大街124号
  责任单位:庆城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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