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怀版
  • 无障碍
  • 政务微信

庆城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年产2000万块节能空心砖改造提升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7-18 17:19:4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填报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0万块节能空心砖改造提升项目(报告表)

庆城县卅铺镇四十铺行政村

庆城县兴盛空心砖厂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604号)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37万元。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在原址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将原有的24座轮窑改为隧道窑,并新增相关机械设备及设施。

1.1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1.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

(1)施工现场应设置围墙围挡;

(2)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

(3)合理规划物料运输路线,尽量避免经过人群密集区,从而减少扬尘;

(4)物料运输应有篷布遮盖防止散落,遇大风等恶劣天气时要对堆放的物料用篷布遮盖,并停止作业。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施工废水。

(1)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

(2)设置雨水导排系统,防止雨天水土流失。

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08:00施工,禁止两考期间施工;

(2)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施工噪声;

(3)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应低速、禁鸣。

(4)在敏感点附近施工应采取屏障等降噪措施。

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理。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运至庆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2.2运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2.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砖厂原料采掘、堆场、破碎、运输所产生的扬尘。

(1)对砖窑及堆煤场实行全封闭式处理;

(2)对砖窑及堆煤场应不定时洒水清洁,抑制粉尘产生;

(3)厂区搬卸物料时尽量降低物料落差,减少扬尘环节;

(4)厂区设废砖厂一处,废砖暂存收集后粉碎回用作为制砖原料。

2.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运营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绿化。

2.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来源主要大中小型机械设备生产噪声。可采取绿化降噪,利用植物对声波的吸收和反射达到一定的降噪效果。同时可采取安装减震器、隔音设备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

2.2.4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可对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处理,做到及时清运至庆城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公示期限:2018年7月18日—2018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