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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太白梁加油站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7-18 17:14:4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庆城县太白梁加油站建设项目(报告表)

庆城县太白梁乡众义村

庆城县中仑商贸有限公司

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061号) 

该项目位于庆城县太白梁乡众义村。项目占地面积2594.23㎡,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占总投资7.4%

1.1施工期

1.1.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

(1)对车辆主要运输道路及时洒水,防止道路扬尘;

  (2)对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等措施;

  (3)施工场地四周应设围挡;

  (4)遇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施工。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建筑材料冲洗,泼洒抑尘,不外排。

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如果确须夜间施工,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且向附近居民提前公告;

  (2)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施工设备噪声;

  (3)设立禁鸣笛标志。

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太白梁乡人民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2.2运营期

2.2.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罐车卸油、汽车加油时向外溢散的油气。

可通过油气回收装置系统、阻隔防爆燃油加油装置等措施减少油气溢散、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1)生活污水设置一座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及时拉运至周边农田、果园进行堆肥;

2)清罐废水由具有专业清罐资质的油罐清洗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

2.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油罐车和加油车辆进出加油站时产生的噪声。可采取设立禁鸣标志以降低噪音。

2.2.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少量生活垃圾和加油站的废旧、危险物资。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往太白梁乡人民政府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2)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公示期限2018718日—2018724(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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