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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驿马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1-13 16:52:28 浏览次数: 【字体:

  我单位委托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庆城驿马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建设项目》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本次环评的初步结论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公众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我单位了解相关环评内容,并按以下途径发表对本项目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庆城驿马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
  项目概要:庆城驿马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项目采取分期建设,近期建设规模按集中区2020年总体规划处理量:2500 m3/d;远期建设总规模根据集中区2030年总体规划处理量:22500 m3/d;项目占地按远期(2030年)预留:50亩,其中近期占地:8亩,远期占地42亩;污水收集管网按近期(2020年)设计:19705m,预留远期接口;根据规划对处理后的中水进行回用,回用量:2000 m3/d,规划中水回用管网长度:9505 m。
  本项目位于规划的庆城驿马工业集中区内,青兰高速G22东侧,王家地坑旁,选址紧邻马莲河河沟。地理坐标为:北纬35.89244,东经107.61908。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实施后,主要是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不良影响,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随施工期结束而结束;运营期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降至最低。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恶臭气体属于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产生源分为污水处理系统和污泥处理系统,主要产生与排放点为进水格栅间、沉砂池、生化池、污泥脱水间、污泥浓缩机房等,排放方式多为连续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是新型环保型污水处理工艺,主要设计特点是整套设施可以埋于地表之下(不占地)。通过地埋式的处理方式使污水处理过程中无组织散发的恶臭降到最低,有效保证厂区环境卫生,同时无需增加附属处理设施。
  项目采取PASG工艺技术为前提,同时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管理工作,并积极开展厂区绿化美化、实行恶臭气体定期监测等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生产运行期间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的PASG技术,在有效控制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情况下,进水经预处理、二级生化处理及深度处理,出水水质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道路清扫、消防及绿化用水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标准。
  其中设计尾水回用量为2000m3/d,剩余尾水500m3/d排入附近干沟做为景观用水,最后汇入马莲河。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的废水处理措施是可行的。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泵、鼓风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噪声级为80~105dB(A),噪声控制主要有从源头、传播途径、接收者三方面进行。通过在设备选型时选购低噪声设备,将设备安装采取地埋措施,并对其采取设置隔振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格栅栅渣、污水处理剩余污泥”,格栅栅渣收集后则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置;污水处理剩余污泥对首先进行危险特性鉴别,鉴别后确定为该污泥为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若鉴定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经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浓缩、脱水形成固体泥饼(含水率低于80%)后,由螺旋输送机送至污泥堆棚贮存,定期运至庆阳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的固废处理措施是可行,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属环保项目。通过实施本项目可有效提高区域污水的处理率、对区域水环境保护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采用地下式构筑物的建设型式,尾水排放达到一级A+标准,恶臭源实施封闭并集中处理等方式大幅降低了工程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的影响,环境更友好。从整体设计上看,污水厂上部代之以精心设计的景观、大面积的绿化和水景,配套建设休闲、游憩、观光等公共服务设施,满足生态、休闲游憩等功能,为周边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闲游憩场所。从区域产业布局和总体规划来看,项目选址地块与地区规划相容。本评价认为在通过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能够控制在当地环境保护的规定要求之内,在加强管理、满足报告书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浓度的前提条件下,建设项目在环境上可行,对区域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的改善起到积极作用。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索要环评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庆城县城乡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任  艺   联系电话: 18719740000


                               庆城县城乡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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