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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周祖陵景区五星级厕所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9-29 16:44:5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填报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庆城县周祖陵景区内

庆城县农耕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局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604号)

目占地217.41㎡,总建筑面积为199.84㎡,项目总投资288.03万元,环保投资11.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4.8米,层高为3.6米。设有管理寄存间、母婴室、走道、女卫生间、盥洗间、清洁间、第三卫生间、男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小便间及30m3的化粪池一座。

5.1施工期

5.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施工产生的机械尾气。

(1)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墙、防风抑尘网进行遮挡,并进行洒水抑尘。

(2)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封闭措施。

(3)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对于临时堆土场,采取覆盖防尘布,且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或者洒水抑尘

5.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以及生活废水。

(1)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降尘、重复利用于车辆清洗、浇筑养护设备冲洗等。

(2)生活污水:洗漱废水经收集池沉淀后用于周边道路降尘。

5.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的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22:00~次日6:00时)施工,如果确须夜间施工,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且向附近居民提前公告。

(2)降低施工设备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5.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临时弃渣场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1)临时弃渣场应设置防尘装置,及时清运,避免在施工现场长时间存放。

(2)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定点存放,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填埋,废弃料属危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建设单位负责及时清运至庆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5.1.5生态保护措施

(1)土方的挖填平衡,应采取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实等措施。

(2)减少疏松地面裸露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雨季和汛期。

(3)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回复土层、对临时占地、裸地进行平整绿化,及时恢复草皮覆盖。

5.2运营期

5.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化粪池臭气。

(1)加强化粪池、污水管道的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5.2.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车辆噪声及社会活动噪声。

(1)对车辆行驶道路适当设置减速带和禁止鸣笛警示牌;加强景区绿化,种植高大乔灌木形成自然隔声屏障。

5.2.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1)30m3的化粪池沉淀处理达标后由罐车清运至庆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5.2.2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如厕废纸经和化粪池污泥。

(1)在厕所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2)化粪池污泥委托专业的清掏部门定期进行清掏。

公示期限2017928日—20171010(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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