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十里坪CNG加气站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城县十里坪CNG加气站建设项目(报告表) | 庆阳市庆城县庆城镇十里坪村 | 庆城县立源油气有限公司 |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604号) | 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环保投资51.4万元。项目建设内容:CNG加气系统一套(主要配置80KW压缩机1台,双枪加气机4台、6m³储气瓶1口、卸气柱1个)、站房1座(内设办公室、宿舍、食堂等)以及其它附属工程。 | 1.1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1.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 (1)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设备清洗或车辆清洗; (2)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泼洒抑尘或周围绿化及附近农田浇灌使用。 1.1.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 (1)施工现场设2.5m以上的临时围挡; (2)施工场地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3)物料运输应有篷布遮盖防止散落,并选择合理运输路线; (4)遇大风等恶劣天气时要对堆放的物料用篷布遮盖,并停止作业。 1.1.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1)工程产生的余方应外售回收再利用或用于场地平整; (2)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理; (3)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运至庆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4)物料运输应有篷布遮盖防止洒落。 1.1.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禁止两考期间施工; (2)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施工噪声; (3)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应低速、禁鸣,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在敏感点附近施工应采取屏障等降噪措施。1.1.5生态防治措施 设计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合理选择弃渣、弃土场,实行先修建土墙,再弃渣的方案;合理确定施工期,避开恶劣天气施工以减少水土流失。 2.2运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2.2.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进入加气站的车辆尾气和少量逸散的天然气。 (1) 进入加气站的车辆应及时熄火,减少尾气排放; (2) 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做到定期检查设备的密封状况,减少因设备损耗而逸散的天然气量。 2.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餐饮废水与生活污水。 (1)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收集至旱厕处理,清掏物用于周边农田堆肥; (2)生活污水用于泼洒抑尘、绿化。 2.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加气站机械噪声。 (1)加气站加气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必要时设置隔声罩; (2)合理设计加气管件,降低站场气流噪声; (3)站场周围栽种含油量较低的绿化树种,对噪声起到一定的阻挡和吸收作用。 2.2.4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垃圾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危废垃圾。 (1)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庆城县垃圾填埋场处理; (2)站内设专用危废间,危废物品定期交由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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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2017年8月17日—2017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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