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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马工业集中区上关片区供热工程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评公示)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6-21 17:13:0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填报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驿马工业集中区上关片区供热工程项目(报告表)

庆城县驿马工业集中区

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721号)

项目总投资709.01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总建筑面积733.58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锅炉房、风机房、燃料仓库、渣库、沉淀池等建构筑物。分别建设一台6t/h和一台4t/h生物质蒸汽锅炉,并配套脱硫除尘设施。

5.1施工期

5.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

(1)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施工作业场地四周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封闭围墙围挡。   

(2)施工阶段应采用商品混凝土,严禁现场进行灰土拌合,并对土石方外运、建筑材料运输车辆采取遮盖。

5.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少量为施工废水。

(1)加强对施工队伍管理,不设生活营地、不统一安排食宿;

(2)施工场地应设置临时沉淀池,废水严禁乱排。

5.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的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22:00~次日6:00时)施工,如果确须夜间施工,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且向附近居民提前公告;

(2)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施工噪声;

(3)禁止“两考”期间施工;

5.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

(1)废渣堆放场所应设置防尘措施,及时清运;

(2)建筑垃圾应统一收集,定点存放,及时清运至庆城县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填埋。

5.2运营期

5.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和燃料仓库产生的粉尘。

锅炉废气由配套的脱硫除尘设施利用湿法除尘工艺处理后经40米高的烟囱排放。

5.2.2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锅炉产生的炉渣、脱硫除尘产生的泥渣石膏以及生活垃圾。

(1)锅炉炉渣和泥渣石膏集中收集统一处置;(2)生活垃圾拉运至驿马镇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

公示期限2017621日—2017627(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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