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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宾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贺旗防腐厂管线保温防腐工程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5-24 10:49:2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填报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甘肃兰宾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贺旗防腐厂管线保温防腐工程建设项目

(报告书)

庆城县马岭镇贺旗村

甘肃兰宾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贺旗防腐厂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3702号)

项目总占地面积3.67万m2,总建筑面积7100㎡,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环保投资111.7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由主体工程(生产厂房)、辅助工程(办公、宿舍)、储运工程(成品区、库房、设备用房)、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本项目为三条生产线,一条为黄夹克保温管生产线、年生产保温油气管道300km/a,两条为环氧粉末防腐管生产线(作为黄夹克管的前置工序)年生产防腐管道700km/a。

 

本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因此对项目施工期不作分析。

 5.1运营期

 5.1.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

 (1)餐饮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抑尘,废油脂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2)生活污水采取设置沉淀池集中收集处理,近期生活废水由罐车拉运至庆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置,远期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西川工业园区中水回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

5.1.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及车间内产生的处理设备废油;

 (1)危险废物及车间内产生的处理设备废油经锯末吸收处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送至马岭镇政府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置。

5.1.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生产车间抛丸粉尘、微尘清理粉尘、一步法废气(非甲烷总烃)及环氧粉末涂覆废气(粉尘)等污染物。

 (1)黄夹克一步法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本项目采用的是环氧粉末静电喷涂,该设备环氧粉末附着率高,项目采用旋风+滤筒除尘器,处理除尘率高.

 (3)对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等设施定期维护,定期更换过滤芯、活性炭,确保其净化效率.

5.1.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和车间运行噪声。

(1)购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提高机械设备装配精度,加强维护和检修,提高润滑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等。

(2)对噪音较大的设备如抛丸设备,废气处理设备的风机等加装消音器降噪,对部分产生振动的设备和装置采取基础减振措施。

 (3)加强厂区绿化和生态防护,利用草丛、数目的隔声、吸声作用降噪,减小项目运行堆放外界声环境的影响。

公示期限:2017年5月24日—2017年6月6日(10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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