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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三八五旅旅部旧址保护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3-24 16:26:2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填报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庆城县三八五旅旅部旧址保护项目(报告表)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凤城园六区

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纪念馆

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229号)

项目总占地面积50000㎡,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58万元。项目主要内容:加固城墙、加固古城墙窑洞32孔、恢复三八五旅当年创办的纺织厂、印刷厂、军工厂、操场;新建仿古四角亭、仿古八角休息观景亭、青石纪念广场、停车场;配套相关的基础设施。

5.1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5.1.1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主要为施工扬尘。

 (1)沿施工厂界设立围挡,降低起尘量;

 (2)对物料临时堆放处采取清扫、洒水措施来减缓扬尘;

 (3)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堆放在料库中并加盖篷布;

 (4)避免在大风等恶劣天气施工;

 (5)物料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防止沿途洒落。

5.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

(1)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

(1)生活废水:利用防渗旱厕集中收集,清掏拉运周边农田进行堆肥。

5.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08:00施工,禁止两考期间施工;

(2)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施工噪声;

(3)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应低速、禁鸣;

(4)对机械设备应进行一定的隔离和防护消声处理。

5.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1)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至庆城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庆城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5.2运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5.2.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的废水污染源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游客厕所废水。

 运营期的职工生活污水和游客厕所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5.2.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的噪声来源主要为游客观光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可采取绿化降噪,利用植物对声波的吸收和反射达到一定的降噪效果。

5.2.3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可对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处理,做到及时清运至庆城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公示期限:2017年3月24日—2017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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