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城区弱电架空线缆入地工程(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城县城区弱电架空线缆入地工程(报告表) |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县城内 | 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604号) | 项目总投资1333万元,环保投资103万元。项目主要内容:以庆城县以内南至梦阳亭,北至五里坡底,东至张家沟区域的市政道路基础,拟在道路两旁侧修建通信用地下管网,满足庆城县移动、联通、电信和广电四大通讯要求。管道设计总长约23km。 | 8.1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8.1.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 (1)施工现场应设置围墙围挡; (2)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 (3)合理规划物料运输路线,尽量避免经过人群密集区,从而减少扬尘; (4)物料运输应有篷布遮盖防止散落,遇大风等恶劣天气时要对堆放的物料用篷布遮盖,并停止作业; (5)各路段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恢复道路畅通。 8.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施工废水。 (1)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 (2)设置雨水导排系统,防止雨天水土流失。 8.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08:00施工,禁止两考期间施工; (2)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施工噪声; (3)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应低速、禁鸣。 (4)在敏感点附近施工应采取屏障等降噪措施。 8.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1)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理。对拆除的通信电缆应回收再利用。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道路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人员定期运至庆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8.2运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通信管道施工,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小。 |
公示期限:2017年3月24日—2017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