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通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空心砖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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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通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空心砖建设项目(报告表) |
庆城县驿马镇东滩村 |
庆城县通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124号) |
项目占地面积60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4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和公用工程。其中主体工程为将原有的36门轮窑改建为隧道窑生产线,辅助工程为办公生活用房、配电室、机修车间等;储运工程为煤矸石堆场、成品堆场;环保工程为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治理及水土保持治理等。 |
5.1施工期 5.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尾气和施工扬尘。 (1)施工期工地四周采取围挡,定期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 (2)对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封闭措施。 5.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1)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作为施工用水或场地洒水降尘使用,严禁外排。 (2)生活污水量较少,可直接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 5.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22:00~次日6:00时)施工,如果确须夜间施工,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且向附近居民提前公告。 (2)降低施工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减震设备。 5.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1)生活垃圾按环卫部门要求,送往政府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2)建筑垃圾运至政府制定地点统一处置。 5.2运营期 5.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采掘和运输粉尘、焙烧烟气、煤矸石堆场扬尘、食堂油烟废气。 (1)原料采掘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可通过定期洒水达到抑尘的目的; (2)焙烧废气通过在废气排放口位置建设湿式脱硫除尘器进行脱硫处理; (3)对煤煤矸石堆场采取三防(防晒、防雨、防风)措施,按要求建设顶棚和围墙,并做防渗处理; 5.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 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再经沉淀池沉淀后泼洒抑尘;厂区内设置旱厕,定期清掏交由附近村民堆肥处理。 5.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主要的噪声源为推土机、制砖机、破碎机、引风机、搅拌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 (1) 对引风机和鼓风机采取安装隔声罩和减震垫的措施; (2)尽量采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并定期对主要高噪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在正常的工况下运行,以尽量减少噪声。 5.2.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主要产生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 (1)焙烧过程中产生的破碎或不合格砖坯可经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实现综合利用; (2)产生的废机油和油污抹布等属于危废,经防渗袋收集后暂存,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
公示期限:2016年12月22日—2016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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