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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裕陇能化有限公司10×104t/a混合轻烃分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示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2-22 10:41:3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10×104t/a混合轻烃分离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位于庆城西川工业集中区,项目总投资5077万元,总占地面积约32760m2(约49.14亩),规划建设一条10×104t/a混合轻烃分离生产线,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导热油炉、供暖锅炉燃烧废气,锅炉燃料采用石油液化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排放浓度限值,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轻油储罐的大小呼吸,以及产品装卸过程中非甲烷总烃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通过采用内浮顶罐,控制温度,装卸过程采用密闭式装车、鹤管液下卸车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废气可达标排放。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罐车、储罐切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罐车、储罐切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进入园区污水管网。
  噪声:本项目生产中噪声污染主要为各种泵类产生的噪声,采用建筑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外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不外排。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各污染物在采取可靠的治理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如严格落实本环评报告及设计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庆阳裕陇能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总
  联系电话:13839264641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951-5677610                   E-mail:nxhp002@126.com
  六、有效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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