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中街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工程(拟作出审批的项目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城县中街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工程 |
庆城县南大街(原县文化局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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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住建局 |
庆阳市环保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3715号 |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787.3㎡,行车道宽度6m,长度274m,停车场设置小客车停车位143个,车位设计尺寸为2.8m×5.5m,均为地面停车位。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停车场工程、内部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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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1、扬尘:采取定期洒水等措施,确保符合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 2、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护等措施降低排放; 3、固废:建筑废渣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北五里坡垃圾填埋场处理; 4、废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预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 二、运营期: 1、废水:主要是公厕废水,集中收集排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气:主要是车辆尾气,加强停车场管理,落实绿化措施; 3、噪声:主要是车辆噪声,加强车辆管理,落实禁鸣措施; 4、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送县城垃圾填埋场处理。 |
公示期限:2015年3月13日—2015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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