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马岭镇贺旗村居民安置工程(拟作出审批的项目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城县马岭镇贺旗村居民安置工程 |
庆城县马岭镇贺旗村(原长庆水电厂旧址) |
庆城县马岭镇政府 |
庆城县马岭镇政府 |
2014年8月28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原贺旗水电厂油田闲置资产调拨马岭镇。为了有效利用县政府划拨的油田闲置资产,切实解决群众居住困难问题,由贺旗村对贺旗水电厂原油田家属楼7栋276套住房进行维修改造,实施居民安置工程。本工程只对旧楼房、排水管网进行维修,不涉及其他设施的建设。 |
一、施工期: 1、扬尘:采取定期洒水等措施,确保符合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 2、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护等措施降低排放; 3、固废:建筑废渣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镇政府指定建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驿马镇垃圾填埋场处理; 4、废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预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 二、运营期: 1、废水:主要是居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一体化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车辆尾气和厨房油烟,落实小区绿化措施;引导居民尽量使用清洁能源和厨房安装换气扇或吸油烟机; 3、噪声:车辆噪声,加强车辆管理,落实禁鸣措施; 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送马岭镇垃圾填埋场处理; |
公示期限:2015年3月18日—2015年3月20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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