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驿马液化气站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城县驿马液化气站项目(报告表) |
庆城县驿马镇东滩村 |
庆城县驿马液化气站 |
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35号) |
该项目位于庆城县驿马镇东滩村。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393.4㎡,项目总投资12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6万元,占总投资14.1% |
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施工期已结束。对此不作分析。 5.1运营期 5.1.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1)生活污水用于场内绿化和泼洒抑尘。 5.1.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送县北五里坡垃圾填埋场处理。 5.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拉罐车进站和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设立禁止汽车鸣笛标志,控制汽车鸣笛。 |
公示期限:2015年6月22日—2015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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