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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贾桥文化广场维修工程(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24)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7-23 16:42:2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填报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庆城县贾桥文化广场维修工程 

项目(登记表

庆城县玄马镇贾桥村

庆城县玄马镇人民政府

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目占地2500㎡建设内容为:新建长116m,宽1.2m环形花园一座,改建舞台(15×8×1.2m),维修围墙、篮球场、铺设透水砖,安装圆球雕4个、条椅8个,安装路灯6个。项目总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占投资比例15

 

5.1施工期

5.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

 (1)扬尘的防治措施:

对作业面、临时运输道路上及时洒水,防止道路扬尘。

 (2)对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封措施。

 (3)项目施工时应该使用商品混凝土

5.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1)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后用于建筑场地降尘用水。

5.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的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22:00~次日6:00时)施工,如果确须夜间施工,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且向附近居民提前公告。

(2)降低施工设备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5.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统一收集拉运北五里坡垃圾填埋场处理。

5.2运营期

⑴废气:本项目为文化广场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⑵废水:本项目为文化广场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广场冲洗废水。

⑶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活噪声,噪声源强较小。

⑷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广场上活动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送北五里坡垃圾填埋场处置。

公示期限2015724日—2015728(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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