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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七里湾加油站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14)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7-23 18:00:3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庆城县七里湾加油站项目(报告表)

庆城县七里湾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庆阳销售分公司

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811号) 

该项目位于庆城县七里湾项目占地面积5758.14㎡,项目总投资47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6万元,占总投资8.8%

5.1施工期

5.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

 (1)扬尘的防治措施:

对作业面、主要运输道路上及时洒水,防止道路扬尘。

 (2)对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

 (3)施工中建筑物应用围帘封闭。

 (4)项目施工时应该使用商品混凝土。

5.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建筑材料冲洗,泼洒抑尘。

5.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22:00~次日6:00时)施工,如果确须夜间施工,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且向附近居民提前公告。

  (2)降低施工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

  (3)设立禁止汽车鸣笛标志,控制汽车鸣笛。

5.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拉运县北五里坡垃圾填埋场处置。

5.2运营期

5.2.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1)生活污水用于场内绿化和泼洒抑尘。

5.2.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送县北五里坡垃圾填埋场处理。

2)危险废物定期交于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油罐车和加油车辆进出加油站时产生的噪声。设立禁止汽车鸣笛标志,控制汽车鸣笛。

公示期限2015622日—2015626(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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