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贾桥社区幸福院维修工程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城县贾桥社区幸福院维修工程项目(登记表) |
庆城县玄马镇贾桥村上坪自然村 |
庆城县玄马镇人民政府 |
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1333.34㎡。建筑面积950㎡。项目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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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施工期 5.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 (1)扬尘的防治措施: 对作业面、临时运输道路上及时洒水,防止道路扬尘。 (2)对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封措施。 (3)项目施工时应该使用商品混凝土。 5.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1)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后用于建筑场地降尘用水。 5.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的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22:00~次日6:00时)施工,如果确须夜间施工,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且向附近居民提前公告。 (2)降低施工设备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5.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统一收集拉运北五里坡垃圾填埋场处理。 5.2运营期 5.2.1废水污染防护措施 营运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洗漱,冲厕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贾桥社区幸福院内原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 5.2.2本项目为社区办公楼维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5.2.3固体废物污染防护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送北五里坡垃圾填埋场处置。 |
公示期限:2015年7月24日—2015年7月28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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