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新区施工便道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城县新区施工便道项目 |
庆城县新区 |
庆城县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国环评证甲字第3608号) |
项目占地 23.9744公顷,合359.7亩。项目总投资4993.6万元,环保投资46万元,项目拟建11条道路目前已建成7条,,在建2条,未建2条总长7999.976米,路面采用石灰稳定砂砾土路面;道路照明共设不同型号的高压钠灯454盏;绿化工程采用人行道点式树池绿化方式,行道树3068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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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施工期 5.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路面扬尘和堆场扬尘。 1、扬尘的防治措施: (1)对作业面、临时运输道路上及时洒水,防止道路扬尘。 (2)堆场采取遮盖、洒水防治堆场扬尘。 5.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行、道路施工、建筑材料的堆放及施工生活污水。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于水量小可散排。 (2)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进行回用,不外排。 5.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22:00~次日6:00时)施工。 (2)降低施工设备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5.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设专人收集,定期运至庆城北五里坡垃圾填埋场处置。 5.2运营期 5.2.1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专人负责,达到日产日清,对分散布置垃圾桶应定期清洗和消毒;外运应采取封闭自卸专用车,送庆城县北五里坡垃圾填埋场处置。 5.2.2对项目绿地必须有专人管理、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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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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