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万立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综合楼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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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庆城县万立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综合楼建设项目(登记表) |
庆城县庆城镇莲池村 |
庆城县万立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庆城县庆城镇莲池村。项目建筑面积3806.6㎡.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万元。 |
5.1施工期 5.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 (1)扬尘的防治措施: 对作业面、主要运输道路上及时洒水,防止道路扬尘。 (2)对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 (3)施工中建筑物应用围帘封闭。 (4)项目施工时应该使用商品混凝土。 5.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建筑材料冲洗,泼洒抑尘。 5.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22:00~次日6:00时)施工,如果确须夜间施工,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且向附近居民提前公告。 (2)降低施工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 (3)设立禁止汽车鸣笛标志,控制汽车鸣笛。 5.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庆城县北五里坡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5.2运营期 5.2.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主要为餐饮废水。 (1)运营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油水分离,在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设置抽水车统一运往庆城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5.2.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餐饮部产生的废油及剩饭和客房部产生的生活垃圾。 (1)餐厨垃圾集中收集,由具有餐厨垃圾收运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2)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拉运庆城县北五里坡垃圾填埋场处置。 5.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对运行设备设置隔声屏障、安装减震垫,宣传文明用餐,禁止大声喧哗,降低生活噪声。禁止进出车辆随意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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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2015年12月2日—2015年12月4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城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3222762(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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