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城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 庆城县三十铺镇十五里铺村十五里铺组 | 庆城县民政局 | 甘肃祥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庆城县三十铺镇十五里铺村十五里铺组,项目总投资3650.72万元,环保投资19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42%,性质为新建。项目分为一、二期工程分别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焚烧用房、悼念用房、服务用房、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等以及配套的室外附属设施,主要为集中治丧,提供殡葬服务;二期工程建设火化用房和骨灰堂及其设备,为火葬提供服务。项目悼念用房、服务用房、焚烧用房、消防泵池等一期工程部分内容已建成。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遗物、祭品焚烧废气经高效降温反应器+旋风除尘+脱酸脱硫器(消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遗体火化废气经高效降温反应器+旋风除尘+脱酸脱硫器(消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伸顶烟道排放。化粪池采用地埋式,加盖密闭,并喷洒除臭剂,及时清运等措施。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餐饮废水经2m3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遗体整理废水一起排入院内50m3化粪池,然后经消毒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庆城县净之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进厂水质标准,定期拉运至庆城县净之源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设备采取安装减振、消声、隔声措施、合理布局,加强运输车辆和治丧人员的管理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等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厨房产生的废油脂和餐厨垃圾交由相关单位处置。火化骨灰由亲属带走或寄存骨灰寄存室。废布袋、除尘灰、除酸脱硫渣、废活性炭、废矿物油、油罐底泥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存放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0934-3222762(电话) 通讯地址:庆城县北区新华街13号 邮 编:745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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