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甘肃省庆城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玄马镇玄马村吊子沟门组 | 甘肃瓴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甘肃新泽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8669平方米,总投资4000万元,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40t/d的餐厨垃圾处理站,配套建设其他公用、辅助、环保工程。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油脂处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同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养殖车间恶臭废气经“二级化学洗涤+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拉运至庆城县净之源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初期雨水、餐厨垃圾废液、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除臭系统废水等收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拉运至庆城县净之源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生产设备,选择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拣残渣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细渣、虫沙(含死成虫和蛹壳)、粗油脂、废包装瓶外售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拉运至庆城县净之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统一处置。废MBR膜交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0934-3222762(电话) 通讯地址:庆城县北区新华街13号 邮 编:745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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