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驿马镇总工会、各乡(镇)工会、县直各系统工会、县总直属各基层工会、省市驻庆各单位工会:
为了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问题,根据县委办发〔2019〕77号中共庆城县委办公室、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城县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庆总工发【2020】54号《庆阳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0年市列为民办实事项目“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县总工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0年“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凡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全日制本科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子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1.因企业改制下岗失业已在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2.因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包括长期生活在城市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农民工)家庭子女。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一次性救助3000元。
二、救助名额
2020年我县救助名额共220名。
三、申报程序及资料
(一)申报程序
1.困难下岗职工向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社区)工会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由乡镇(社区)工会在“庆城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上加注审查意见后上报县职工服务中心审核。
2.困难农民工(工会会员)首先向本人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工会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工会在“庆城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上加注审查意见并上报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工会复核,乡镇(社区)工会复核后确认符合救助条件的在“庆城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上加注审查意见后上报县职工服务中心审核。
3.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困难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工会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工会在“庆城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上加注审查意见后上报县职工服务中心审核。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庆城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
2.困难职工书面申请(用A4纸书写);
3.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子女身份证、家庭户口本(所有家庭成员)的原件及复印件;
4.家庭困难证明。
(1)困难下岗职工家庭,需提供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银行流水单以及所属社区出具的困难证明;
(2)困难农民工家庭需提供与所在企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以及所属村委会出具的困难证明,所属乡镇政府加注意见并加盖政府公章;因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困难农民工家庭还需提供遭受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的相关证明材料。
(3)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家庭遭受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的,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困难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医药费清单和相关证明材料。
5.学生本人县内甘肃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持卡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注:(1)原件备查,所有上报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2)相关资料在QQ群:786416809下载;(3)通过甘肃省高考录取查询平台查询后已确认被录取的学生,可先提供录取通知书以外的其他资料。
四、资金发放
申报时间截止后,经县职工服务中心复审汇总,并提交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后,上报市总工会审核、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将通过甘肃银行卡予以发放。
五、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专人办理金秋助学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要严格执行“先建档后帮扶”的原则,按照救助程序开展帮扶。农民工必须先加入工会组织,方可纳入救助范围。
2.加大宣传。各级工会要通过各种方式对救助政策和程序进行宣传,乡镇工会要宣传到辖区企业、村(社区),教育系统工会要宣传到班级,确保符合条件的考生都能知晓政策,按时申报。同时,结合金秋助学活动,做好建会和会员发展工作。
3.摸清底数。各级工会要对申报对象进行摸底调查,确保底子清、情况明,特别是对于今年新纳入帮扶范围的助学对象,要严格审核把关;对往年救助对象,要跟踪核实情况,及时更新困难职工档案信息;对已取得其他组织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
4.明确时限。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开始至9月10结束,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安亚丽 联系电话:0934—4164013
报送地址:庆城县职工服务职工中心(北区法律援助中心隔壁)
附件:庆城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金秋助学救助申请表.doc
庆城县总工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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