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庆城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依法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依法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办理其它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庆城县人民检察院为行政机关(政法机关),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单位,单位内设机构5个,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另设派驻庆城镇、驿马镇、白马铺镇、桐川镇、马岭镇5个乡镇检察室。
现有编制数共44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数39人,机关工勤编制人数5人;财政全额供养人员52人,其中在职人员52人(省级财政44人,县级财政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4人。领取遗属生活补助7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45294.41元,其中,本年部门预算收入1145294.41元,上年结转0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145294.41元,其中,基本支出845294.41元,项目支出300000元。均属县级财政拨款资金。
基本支出共计845294.41元,其中安排在职人员工资支出820599.92元,公用经费24694.49元。
项目支出共计300000元,其中安排政策性配套300000元,一次性安排300000元,上年专项结转0元,提前下达专项0元,部门决算结转资金0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说明
2022年预算出国出境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022年预算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022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会议费
2022年安排支出会议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3、培训费
2022年安排支出培训费7123.41元,与2021年6977.61元,相比增加2.09%。
四、单位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公用经费24694.49元,其中:办公费0元,印刷费0元,水费0元,邮电费0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元,物业管理费0元,差旅费0元,维修维护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7123.41元,福利费11872.35元,工会经费5698.73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工作经费20000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车辆数合计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固定资产包括: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1台(套)。
六、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保障检察院县级保障在职人员8人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在2022年度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工资薪金按时发放。
2.全年计划项目总成本30万元,其中:5乡镇检察室工作经费30万元。按照检察院2022年工作计划,完成年内项目组织管理任务,做好各类项目执行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类项目按计划有效实施。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政府采购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九、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职责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出境)支出。主要是住宿费、伙食补助、培训费用、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等费用支出。
庆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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