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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庆城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3-31 17:25:3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庆城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依法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依法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办理其它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庆城县人民检察院为行政机关(政法机关),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单位,单位内设机构5个,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另设派驻庆城镇、驿马镇、白马铺镇、桐川镇、马岭镇5个乡镇检察室。

现有编制数共44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数39人,机关工勤编制人数5人;财政全额供养人员51人,其中在职人员50人(省级财政42人,县级财政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2人。领取遗属生活补助7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86887.83元,其中,本年部门预算收入1086887.83元,上年结转0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086887.83元,其中,基本支出625887.83元,项目支出461000元。均属财政拨款资金。

基本支出共计625887.83元,其中安排在职人员工资支出607280.87元,公用经费18606.96元。

项目支出共计461000元,其中安排政策性配套450000元,一次性安排450000元,上年专项结转0元,提前下达专项0元,部门决算结转资金0元;退休人员慰问金11000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说明

2021年预算出国出境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021年预算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021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会议费

2021年安排支出会议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3、培训费

2021年安排支出培训费6977.61元,与2020年5475.24元,相比增加27.44%。

四、单位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公用经费18606.96元,其中:办公费0元,印刷费0元,水费0元,邮电费0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元,物业管理费0元,差旅费0元,维修维护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6977.61元,福利费11629.35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0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车辆数合计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固定资产包括: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六、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保障检察院县级保障在职人员8人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在2021年度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工资薪金按时发放。

全年计划项目总成本46.1万元,其中:5乡镇检察室工作经费45万元。按照检察院2021年工作计划,完成年内项目组织管理任务,做好各类项目执行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类项目按计划有效实施;退休人员慰问金1.1万元,将用于春节慰问退休人员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政府采购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九、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职责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出境)支出。主要是住宿费、伙食补助、培训费用、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等费用支出。

附件庆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庆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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