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9年8月23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庆城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淑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关于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和省财政厅“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以下简称“三保”)审核意见,为确保我县“三保”保障到位,现需对2019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其调整建议如下:
一、压减一般性支出情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要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在落实2019年一般性支出压减5%的基础上,各地区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压减力度,力争压减幅度达到10%以上,节省下来的资金优先用于落实“三保”支出、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2019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一般性支出8813万元,与2018年一般性支出持平,需压减一般性支出886万元,通过对各单位预算安排支出进行梳理,剔除相关单位的对个人的补助性支出、网络运行及租赁费、粮食储备库保管轮换等经费外,其他一般性支出统一按照10%压减,共压减8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43万元 (附表1和附表2)。
二、新增财力情况
2019年我县新增均衡性转移性支付5276万元,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约财力886万元,共计6162万元,可供安排“三保”未保障到位部分。
三、“三保”支出未保障项目安排情况
省财政厅对我县2019年“三保”支出预算审核情况的反馈意见指出,我县职工医疗保险预算1000万元仅占工资总额的2%、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预算56万元仅占工资总额的0.11%、职工福利费预算44万元仅占工资总额的0.09%、工会经费预算76万元仅占工资额总的0.16%,以上未达到保障标准,公车改革补贴也未落实,九月以前必须整改到位,并向省财政厅上报整改情况。按照“三保”保障标准,职工医疗保险、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应分别按工资总额的6%、1.5%、2.5%、2%的标准予以保障,公车改革补贴按发改局审核标准计算。按此标准测算,以上五项支出保障到位需资金5680万元,其中:医疗保险1949万元、职工教育培训经费680万元、职工福利费1184万元、工会费907万元、公车改革补贴960万元。剩余482万元全部安排预留调资(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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