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庆城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责是:依法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办理其它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庆城县人民检察院为行政机关(政法机关),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案件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10个职能部门。
现有编制数共57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数52个,机关工勤编制数5个;现财政全额供养人员82人,其中在职人员62人(省级财政55人,县级财政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9人。另有遗属7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425413元,其中,本年部门预算收入3425413元,上年结转0元。部门预算总支出3425413元,其中,基本支出2925413元,项目支出500000元。均属财政拨款资金。
基本支出中安排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支出2925413元,公用经费500000元。
项目支出中安排政策性配套0元,一次性安排0元,上年专项结转0元,提前下达专项0元,部门决算结转资金0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预算出国出境费0元;
2019年预算公务接待费0元;
2019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2、会议费
2019年安排支出会议费0元。
3、培训费
2019年安排支出培训费0元。
四、单位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公用经费500000元,其中:办公费500000元,印刷费0元,水费0元,邮电费0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元,物业管理费0元,差旅费0元,维修维护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0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车辆数合计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其他固定资产包括: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六、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政府采购说明
按照2019年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表”详细说明本单位今年采购情况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职责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出境)支出。主要是住宿费、伙食补助、培训费用、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等费用支出。
庆城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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