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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29 14:51: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依法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其它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及组成单位情况
  2017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机构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2.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有52人,实有45人;机关工勤编制5人,实有18人;参公事业编制0人,实有1人;离退休19人;遗属5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917.05万元,与 2016 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38.29万元,减幅13.10% ,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有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93.61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917.05万元,与 2016 年决算数相比,支出减少138.29万元,减幅13.10% ,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有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93.61万元。
  2.本部门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17.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7.05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本部门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1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7.05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0% 。
  3.年末收支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1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29万元,减幅13.1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有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93.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2万元,增幅1.9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2、本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1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29万元,减幅13.10%。主要原因是2016年进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2万元,增幅1.9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本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7.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1.93万, 较上年增加146.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75.12万元,较上年减少283.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进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取暖费、印刷费、被装购置费等。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5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和会议减少;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没有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6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及维修保养。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增加,保养维修费用提高。较上年支出数,没有变化;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的正常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数量减少;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接待规模基本持平。
  四、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办公、印刷、邮电、差旅、水电、采暖、被装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费用,比上年减少98.63万元,降低36%,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反贪、反渎、预防三部门涉及转隶,产生的差旅费和办公费用减少。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的专用设备0台(套)。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派驻乡镇检察室购置办公设备和家具。
  4.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5.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有关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 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 列在本项内。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 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 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 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 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29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 30 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庆城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xls


                                庆城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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