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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及编制说明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6-24 09:45: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庆城县人民法院为县级行政机关单位,行政编制96名,行政在职实有96名;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科、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执行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信访室、司法警察大队、马岭法庭、驿马法庭、白马法庭、桐川法庭等17个职能部门。
  二、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1 、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
  2 、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办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
  3 、执行本院已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区外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4 、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难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协助地方党委依法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
  6 、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
  7 、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8、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办理的工作。
  三、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5年收入654万元,均为财政性拨款,相应安排支出654万元,其中,人员工资支出47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1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81万元。司法救助10万元,信息化建设资金65万元。
  (二)三公经费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
  2015年接待费42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元。
  附件庆城县法院2015年财政预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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