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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庆城县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八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2-16 16:51:12 浏览次数: 【字体:

政协庆城县八届四次

全 委 会 议 文 件

政协庆城县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八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政协庆城县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2014年2月26日)

袁 效 谦

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协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八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请予审议。

  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共提交提案81件,经审查立案21件,截至2013年底,已办结或基本办结提案14件,占立案总数的66.7%,正在办理或列入规划办理的6件,占立案总数的28.6%,因条件限制暂未办理的1件,占立案总数的4.7%。

  (一)办结或基本办结的提案14件

  1号 关于规范城区公交车管理的提案,由县城管局办理。该局针对提案反映的问题,调整了早班公交车发车及车次间隔时间,学生下晚自习后,安排8辆车提前10分钟在4所中学门前等候,调整、维修和更换了部分陈旧站牌,为司乘人员统一配发服装和胸牌,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进行集中培训,强化文明、安全和服务意识,结合开展城区交通安全百日综合整治行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不执行规定线路和时间发车,以及车容车貌和服务态度差的现象,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车一周整改,努力塑造良好形象。

  2号 关于在北区增设公厕的提案,由县城建局办理。去年,由政府领导协调,经多方努力,利用消防队临街一楼门面房两间47.52平方米,投资13.24万元改建水冲式公厕1处,去年9月底投入使用。为完善城市功能,方便群众,计划今后每年新建1—2处公厕。

  3号 关于加强东环路屠宰场污染防治的提案,由县商务局办理。为解决提案反映的问题,县上制定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成立了由县商务局牵头的联合执法工作组,集中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依法取缔了15户非法加工“黑”作坊,维护了肉品市场的安全。同时,督促1户具有资质的生猪屠宰企业,新建标准化排污设施,对排放的废弃物、污水实施净化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对产生的污染物及时清运,基本解决了屠宰企业的污染问题。

  5号 关于加强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和流浪狗管理的提案,由县公安局办理。该局在积极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的同时,重点抓了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长效机制的建立,集中开展综合整治行动,注重源头治理,防范火险伤亡事故发生,县政府已出台了《庆城县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为职能部门执法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流浪犬管理已纳入常规工作,正在探索建立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继续加强管理。

  10号 关于加强全县青少年心理素质教育的提案,由县教育局办理。近年来,该局多次下发文件安排部署,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和课程计划,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陇东中学、庆城小学和庆华小学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心理咨询指导老师,对中小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活动。每年组织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已培训教师1759人次,指导各学校积极拓宽工作途径,努力改进心理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青少年心理素质。

  13号 关于规范农村墓地的提案,由县民政局办理。去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庆城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庆城县殡葬管理改革和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民政部门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积极开展非法墓地集中清理整顿,共搬迁占用耕地、林地或在“二沿四区”(沿河道、沿公路;工业园区、城市规划区、风景名胜区、农田保护区)内的坟墓282座,平坟头99个,对已建成的25处公墓区从规划范围、期限、选址、功能定位等方面严格把关,全面加强城乡公墓建设。

  14号 关于逐步提高环卫工人工资待遇的提案,由县财政局办理。2013年,县上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从4月1日起,将环卫工人基本工资标准由每月1200元增加到1300元。今后,将根据县上财力状况,逐步提高环卫工人的工资待遇。

  15号 关于规范城区住宅小区物业费、水电费收费标准的提案,由县房管局办理。去年,物价部门根据各物业小区实际情况实地核查后,向每户物管企业下发了文件,明确物业收费标准。由于多数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缺乏代表业主出面行使话语权和决策权的机构,一些物业企业仍将采用水电费与物业费捆绑交纳的方式收费,待起草的“庆城县物业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后,进一步理顺各方关系,逐步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

  16—17号 关于硬化蔡口集乡虎家渠村至周家塬村道路的提案、关于硬化蔡口集乡至环县天池乡县际道路的提案,由县交通局办理。两路全长20.051公里,去年9月开工建设,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工程总投资1582万元,目前已完成路基土方工程,预计今年底竣工通车。

  18—19号 关于硬化玄马镇老庄至房里乡村道路的提案、关于董冰路铺油罩面的提案,由县交通局办理。两路全长44.3公里,去年3月开工建设,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工程总投资2930万元,均已建成通车。

  20号 关于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的提案,由县民政局办理。该局认真执行国务院〔2012〕45号文件和2013年3月实施的省政府第98号令有关规定,明确责任主体,严格申请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了低保工作。在确定低保对象时,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批”的程序执行。同时经常开展低保核查工作,尽可能全面入户核查低保准确率和资金拨付情况,去年共享受低保34741人,清退180人,使低保政策真正惠及困难群众。

  21号 关于解决玄马贾桥廉租房及居民小区生活用水问题的提案,由县水务局办理。贾桥廉租住房小区现有廉租住房8幢328套,2011年修建的东川人饮工程供水管道目前已引至贾桥廉租房居民小区供水系统,待城建、房管部门确定好管理人员、制定出管理办法后即可组织调试供水。

  (二)正在办理或列入规划办理的提案6件

  4号 关于完善县城南门至莲池开发区排污及供暖设施的提案,由县城建局办理。莲池开发区供暖问题,将随着今年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的建成使用,随之解决。南门至莲池开发区道路两侧排污设施,城建部门正与莲池开发办衔接具体方案,争取早日实施。

  6号 关于增加城乡监控设施,提高技防水平的提案,由县公安局办理。县城区现有监控探头82处,重点单位、娱乐场所、旅店宾馆全部安装了视频监控,但监控覆盖范围有限,乡镇监控设施比较匮乏,严重制约着防控效能的发挥,为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治安形势,计划对现有技防设施进行维修和扩建,逐步增加城乡监控设施,提高技防水平。

  7号 关于对城区零散摊点固定场所规范管理的提案,由县城管局办理。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增多,流动摊点逐年增加,乱搭乱占现象屡禁不止,经衔接,县城管局将进一步清理城区主街道个体商贩搭建的临时亭棚,在适宜路段建造美观、耐用的便民货亭。目前已拿出设计方案和建设意见,2014年组织实施。

  9号 关于修建西河大桥,缓解城区交通压力的提案,由县交通局办理。该项目现已完成施工图纸设计,正在争取国家投资,资金落实后便可开工建设。

  11号 关于建立城乡妇女“两癌”筛查机制和专项救助基金的提案,由县民政局办理。去年,我县患大病人数较多,在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县民政局为60名农村“两癌”患病妇女每人给予门诊救助500元,同时省上已拨款20.5万元,专门用于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妇女的健康权益,进一步提高健康水平。

  12号 关于改建和新建老年活动场所的提案,由县城建局办理。县上在新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中已规划新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一处,其中配套建设老年活动中心,目前新区土地整理正在紧张施工,待完成土地整理和基础设施配套后,争取早日建成使用。

  (三)因条件所限,暂未办理的提案1件

  8号 关于提高城区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的提案,由县财政局办理。去年,县上财力比较紧张,加之实施城区集中供热和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暂不能筹集更多资金配套环卫机械设备,今后将根据我县财力状况,购置成套环卫设备,逐步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

  八届二次会议以来,县政协常委会坚持以提高提案质量为基础,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规范办理程序,进一步加强了提案工作。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提案的提交、办理、协商、答复、督查、考评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分管领导多次主持召开提案交办会、督办会和现场观摩会,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县政协创新提案督办方式,2013年主席会成员领衔督办了8件重点提案,提高了提案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积极改进工作方法,不断规范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办理成效。客观地分析提案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提案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关注全局性工作、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完善政策措施的提案不多,交办单位、督办单位、承办单位及提案者之间沟通协调的还不够,个别承办单位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仍然不够重视,重答复、轻落实,有些提案涉及工程建设,资金到位率低,办理进展缓慢,有些提案涵盖内容多,涉及几个承办单位,交办不尽合理,办理结果还不能完全让提案者满意。2014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提案审查工作力度,健全重点提案遴选机制,不断提高提案整体质量;继续完善建立党委、政府、政协共同交办和督办机制,把承办单位是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是否与提案者充分沟通协商,是否切实解决有关问题作为评价提案办理成效的重要内容,通过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对于前几年提出但因资金问题部分办结、列入规划办理或暂未办理的提案,承办单位应制定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直至提案得到有效办理为止。

  各位委员、同志们,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协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运用提案形式,积极建言献策,使提案真正成为县委、县政府了解民意、体察民情、破解难题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抓手,为全面推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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